廣東湛江東海島漁光一體生態(tài)產(chǎn)業(yè)園100MW光伏發(fā)電項目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湛江東海島漁光一體生態(tài)產(chǎn)業(yè)園100MW項目),項目業(yè)主為湛江市鼎瑞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資金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湛江市開發(fā)區(qū)東海島東山街道文參村(湛江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
2.2建設內容:擬利用魚塘建設光伏發(fā)電站,總裝機容量為100MWp,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50MW,二期建設50MW。本項目采用EPC總承包建設形式,本次投標的中標人直接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投標人應按招標100MWp(50MW+50MW)裝機容量進行投標報價及編制投標方案,若對招標100MWp裝機容量有疑問或投標容量超過此容量,需在投標前向招標方提出澄清。
2.3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光伏區(qū)、升壓站、送出線路設計等全部工程勘察設計及負責辦理電站系統(tǒng)完全接入當?shù)毓搽娋W(wǎng)并網(wǎng)接入手續(xù)、全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設備監(jiān)造、培訓、檢測、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chǎn)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提供電池組件分批抽測檢測報告,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需負責工程招標范圍內的設計、供貨、施工、調試和驗收及電站系統(tǒng)完全接入當?shù)毓搽娋W(wǎng),具體招標范圍見招標文并以其為準。
2.4計劃工期:本項目要求必須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并網(wǎng)發(fā)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yè)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yè)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在本標中同時投標,否則均作廢標處理。
(2)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億元(含2億)。
(3)投標人必須具備下述a、b所述設計或施工其中一項有效資質。若投標人不具備a對應的施工資或b對應的設計資質,必須按a或b所述進行相應的分包,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與分包商簽訂的書面分包協(xié)議原件,分包商必須有相適應的營業(yè)范圍、資質和業(yè)績。
a.施工資質: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及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b.設計資質: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資質證書中須明確“可從事相應的工程總承包業(yè)務”);或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含對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中須明確“可從事相應的工程總承包業(yè)務”)。
(4)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必須在電力建設工程總承包的專業(yè)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實施經(jīng)驗和能力;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具有2個50MW及以上已投運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電站建設工程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上述業(yè)績只有提供了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書或用戶證明文件的業(yè)績才為有效業(yè)績。業(yè)績合同簽訂方必須為投標人,不包括投標人上級集團公司或其子公司簽訂的工程合同業(yè)績。
(5)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在2015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必須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違約或被逐或屬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終止合同、必須不在處罰期內、必須沒有與擬投標項目類似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6)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必須沒有中國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腐敗或欺詐行為。
(7)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由檢察機關開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被查詢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過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若投標人在投標時未能提供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或查詢結果顯示有行賄犯罪記錄,則評標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前期咨詢服務單位
4.1前期咨詢服務機構(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概念性方案設計的單位)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5.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2)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3)投標人資質證書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4)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開標之日具有2個50MW及以上已投運的集中式(地面、水面)光伏電站建設工程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業(yè)績。需同時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書或用戶證明文件。業(yè)績合同簽訂方必須為投標人,不包括投標人上級集團公司或其子公司簽訂的工程合同業(yè)績(需提供原件核對);
(5)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投標人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告知函有效期需超過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6)按要求簽署的《投標申請人聲明》原件(招標公告附件一)。
上述6點要求的資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頁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交(除投標人公章和簽署外)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的分別采用WORd(可編輯版)和PDF(蓋章掃描版)格式制作的電子版(光盤)1份,否則投標報名無效。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fā)現(xiàn)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經(jīng)招標監(jiān)督部門核實,其投標資格將被取消。
5.2投標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證原件及5.1條要求的報名資料辦理投標登記手續(xù)。
5.3本項目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8年2 月9 日至2018年2 月13 日,每日上午0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招標文件以紙質形式每套售價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 3月6 日10 時00 分。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代理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 陳 濤
電 話: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傳 真:0312-2338679
郵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備注:報名單位請?zhí)崆按螂娫捖?lián)系,獲取備案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