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原因系該項目審批延遲等客觀因素,導致合同未能履行。合同原定施工期限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國電南自稱,該項目籌備期間產生了前期費用,合計79.32萬元,將計入南京國電南自新能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當期損益。公司過去2年均未將該項合同金額計入當期訂貨累計額,因此該項合同的終止對公司2011、2012、2013年度訂貨金額不會造成實質影響。且該項目的終止不影響南京國電南自新能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
國電南自同時披露的中報顯示,2013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17.41億元,同比增長1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443.33萬元,基本每股收益-0.1元。期內電力需求增幅趨緩、電力行業(yè)投資下降,公司銷售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同比有所上升。




